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溪路20号磁山御水雅都88号楼202号房地产的公告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25日10时至2024年11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sf.taobao.com/0535/09户名: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溪路20号磁山御水雅都88号楼202号房地产;房产建筑面积:227.54平方米;房产分摊面积:14.549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不动产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房权证号:鲁(2018)烟台市开不动产权第0008945号;房产所有人:烟台正清和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共有情况:单独所有。(特别提醒:该拍卖标的物为毛坯房)
起拍价:1253224.8元,保证金:15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个人竞买者需以本人参与竞买,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天11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自行看样,本院不统一组织。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买受人在竞投前自行了解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如参与竞投和买受,视为了解标的物状况和接受标的物。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买卖双方交易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按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和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九、鉴于目前过户交易的税费较大,特别是土地增值税由于税务部门的计算方法无法确定,无法在评估价格上扣除,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至相关部门查询。
十、办理过户过程中,相关部门测量的面积与原证面积不一致的,以相关部门测量为准。我院不做调整。我院对标的物的过户不做承诺,如出现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二、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不详。
十三、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五、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12月3日11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长江路支行,账号:6228400267509655868),并于2024年12月10日11时前(遇节假日顺延),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办理标的交付手续。
十六、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八、根据法律规定,拍卖、变卖法院有权在拍卖、变卖开始前中止拍卖、变卖或撤回拍卖、变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竞拍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相关拍卖流程问题咨询电话:18079808044
法院咨询电话: 0535-6098027 孙法官
拍辅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
举报电话: 0535-6098161
联系地址:烟台开发区衡山路20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烟台开发区衡山路20号。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7日
须知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25日10时至2024年11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35/09)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溪路20号磁山御水雅都88号楼202号房地产;房产建筑面积:227.54平方米;房产分摊面积:14.549平方米;房屋用途:住宅;不动产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房权证号:鲁(2018)烟台市开不动产权第0008945号;房产所有人:烟台正清和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共有情况:单独所有。(特别提醒:该拍卖标的物为毛坯房)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11月2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2月2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12月3日11时前缴纳拍卖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2024)鲁0691执恢127号拍卖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24年12月10日11时前(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衡山路2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和水、电、物业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鉴于目前过户交易税费较大,特别是土地增值税由于税务部门计算方法无法确定,无法在评估上扣除。办理过程中,相关部门测量面积与原证面积不一致的,以相关部门测量为准。我院不做调整。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5-609816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相关拍卖流程问题咨询电话:18079808044
拍辅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
法院咨询电话: 0535-6098027 孙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