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12月12日10:00时起至2024年12月13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依法进行公开拍卖(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433/13,户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山东省海阳市城北佳苑31号楼1单元502房屋,不动产登记信息表显示的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23)海阳市不动产权第0010345号,不动产单元号为370687002057GB00245W00000000,建筑面积约84.84平方米,预售房屋用途为商住,总层数7层(不带电梯),房屋所在层数为5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朝向为南北。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期限为2083年9月26日止。外墙真石漆饰面,楼梯间地面为大理石地面,公共门厅为水泥地面,乳胶漆墙顶,防盗门,塑钢中空窗户,单元对讲门,一梯两户。
四至:海阳市城区北部,邻近海山路,北临海园路,东邻虎山街。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格总计326,804.00元,第一次拍卖保留价在评估价基础上降价30%,即228,762.8元,保证金:22000元,增价幅度:1100元。
二、本院已委托吉林省天池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卖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吉林省天池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安排,拍卖辅助机构联系方式:0433-2222559。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所欠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基金、土地出让金等各种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最终结果以竞买人自行查询为准。
2、标的物是否能办理房照及办理房照的时间请竞买人自行前往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法院和拍卖人不做任何承诺。房照面积、土地证面积最终以不动产登记证书为准。
标的物欠费情况:根据物业公司提供,物业费欠费从2019年至2024.5.29日为止,共欠约3665.1元(滞纳金未计入)。取暖费据海阳市宏丰热力公司提供,该房屋不欠取暖费。 水、电等欠费请竞买人自行查询。以上欠费金额仅供竞买人参考,最终结果以竞买人自行查询为准。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如测绘部门要求按照测绘图纸恢复原状,由买受人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费用。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水、电费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最终结果以竞买人自行查询为准。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土地租赁费等欠费都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及拍卖房产是否受当地限购政策的限制,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2月1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2月28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天池路支行,账号:(2205016897010999669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
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2、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吉林省天池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辅助机构联系方式:0433-2222559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433-2586099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拍卖须知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2日10:00时起至2024年12月13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433/13)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12月1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2月1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12月28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25年1月7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地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延吉天池路支行,账号:2205016897010999669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交接,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上述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实际所需缴纳税费数额以办理过户时登记机关或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到本标的物登记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土地部门当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土地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有意竟买者请实地勘察,参加竟拍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充分了解和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特别提醒:
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实际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2、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吉林省天池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0433-2222559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433-2586021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