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变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4月25日10 时至2024年6月24日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1,户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依法对位于芝罘区只楚路47号10号楼内1701号【鲁(2022)烟台市芝不动产权第0001488号】的房产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变卖方式:(特别提醒)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一、变卖标的:房屋状况:坐落为芝罘区只楚路47号10号楼内1701号,不动产权证号【鲁(2022)烟台市芝不动产权第0001488号】的房产现状用途为成套住宅,建筑面积为125平方米,户型:3室2厅2卫;朝向南北,所在楼层17,总楼层21。以上拍品介绍摘自评估报告,具体详细,请竞买人自行到实地了解。
评估价:1541875元起拍价:1048475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以上价格是经承办本案的合议庭合议后确定的。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醒:本院司法变卖的商品住房已纳入限购政策范围,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执行。
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准许参与竞变(具体规定参照当地房管部门发布的限购政策),参与竞变的竞买人、买受人应当具备房产所在地购房资格,参与竞变的视为承诺具有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变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买受人不具有购房资格条件,本院不予出具变卖成交裁定书,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虚构购房资格参加变卖活动且变卖成交导致变卖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7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变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变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另上述房产是否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需自行前往相关职能部门了解,造成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司法变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款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款(不包含在本次交易前已拖欠的税款费用、物业费用),但应优先保障本案执行款(仅限抵押房产、保障生活用房租金、诉讼费、执行费、变卖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如无剩余执行款项退还已缴纳税款,买受人可另行主张,以物抵债承受人所缴纳税款亦另行主张。买受人应自变卖成交裁定书送达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机关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垫付的税款票据至本院申请退款,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税款票据有效支付凭证申报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变,不参加竞变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6月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已电话通知双方当事人。
十一、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需在成交后七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通路支行,账号:777000800040487)。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变价、保证金、竞变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变,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变标的物后,淘宝网变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变竞买号信息。
十四、执行依据: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23)豫0103诉前调书1001号民事调解书。
十五、定价依据: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网询号:7b858927607c4bb99064d3769fe412b1)、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阿里拍卖网询2023122000843541号)、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网询号:jdbdhouse2023122000235号)。
如需查看执行依据和定价依据等文书,请与执行法官联系。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371-68871523。
法院咨询电话:0371-68870021。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东路36号附1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变卖须知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4月25日10 时至2024年6月24日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1,户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位于芝罘区只楚路47号10号楼内1701号【鲁(2022)烟台市芝不动产权第0001488号】的房产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委托他人竞买的,应于2024年1月18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特别提醒:本院司法变卖的商品住房已纳入限购政策范围,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执行。
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准许参与竞变(具体规定参照当地房管部门发布的限购政策),参与竞变的竞买人、买受人应当具备房产所在地购房资格,参与竞变的视为承诺具有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变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买受人不具有购房资格条件,本院不予出具变卖成交裁定书,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虚构购房资格参加变卖活动且变卖成交导致变卖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6月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变,不参加竞变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变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0万元以上)支付变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变前,按网变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变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变卖成交后七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通路支行,账号:777000800040487),并于支付尾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地址:郑州市淮河东路36号附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15个工作日后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变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司法变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款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款(不包含在本次交易前已拖欠的税款费用、物业费用),但应优先保障本案执行款(仅限抵押房产、保障生活用房租金、诉讼费、执行费、变卖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如无剩余执行款项退还已缴纳税款,买受人可另行主张,以物抵债承受人所缴纳税款亦另行主张。买受人应自变卖成交裁定书送达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机关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垫付的税款票据至本院申请退款,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税款票据有效支付凭证申报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变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变,不得操纵、垄断竞变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71-68871523。
法院咨询电话:0371-68870021。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政通路75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