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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岛买的房子 可以来烟台提取公积金吗

房天下烟台二手房网  2014-12-10 10:47:00  来源:胶东在线
[提要]胶东在线消息 编号为639394的网友留言:我是以前在青岛商业贷款买的房子,现在是在烟台交的公积金,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胶东在线消息 编号为639394的网友留言:我是以前在青岛商业贷款买的房子,现在是在烟台交的公积金,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还贷期间每年可支取一次公积金(含住房公积金和商业性住房组合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1、《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2、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二手住房提供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3、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原件及复印件;4、首次提取在贷款发放一年后办理的,需另外提供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卡(本)交易明细原件;5、配偶方提取,需同时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将上述材料备齐,交单位审核,由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表》,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

责任编辑/haobao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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