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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如何首次提取公积金

房天下烟台二手房网  2015-09-22 12:26:00  来源:胶东在线
[提要]近日,问题编号为676478的网友留言咨询:我的爱人在事业单位上班,几年前买了一套商品房,用的是商业贷款,还在还贷中,暂时没有办理房产证。现在想把自己的公积金提出来,可以吗?需要什么手续呢?

近日,问题编号为676478的网友留言咨询:我的爱人在事业单位上班,几年前买了一套商品房,用的是商业贷款,还在还贷中,暂时没有办理房产证。现在想把自己的公积金提出来,可以吗?需要什么手续呢?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和商业性住房组合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1、《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2、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二手住房提供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3、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原件及复印件;4、首次提取在贷款发放一年后办理的,需另外提供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卡(本)交易明细原件;5、配偶方提取,需同时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将上述材料备齐,交单位审核,由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表》,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借款先提,借款人账户余额不足的,配偶方可申请提取。

责任编辑/haobao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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