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购买二手房后是否还可以提取公积金
房天下烟台二手房网 2015-12-09 14:50:00 来源:胶东在线
[提要]近日,问题编号为683648的网友近日留言咨询:我打算购买一套二手房,如果全款购买的话,在房产证过户给我后,我是否还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是否与购房前直接办理公积金贷款一样?如何办理?谢谢。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近日,问题编号为683648的网友近日留言咨询:我打算购买一套二手房,如果全款购买的话,在房产证过户给我后,我是否还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是否与购房前直接办理公积金贷款一样?如何办理?谢谢。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可以,一样。准备明白卡的材料办理。二手房贷款明白卡:
★重要提示:
☆借款人应在过户交易完成并取得新房产证一个月内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以《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日期为准;
☆贷款申请期限不得超过所购房屋的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申请组合贷款的需咨询委托银行关于商业贷款部分的办理流程及手续。
★材料准备:
1.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
★填写要求:
☆请使用黑色签字笔;
☆个人信息部分每空必填;
☆共同债务人:指借款申请人与配偶之外的共同买房的人,没有的无需填写。
☆购房情况:所填信息均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查找;
☆购房金额和首付金额据实填写,公积金贷款金额取整至万元;
☆申请人、配偶、共同债务人在申请表中的签名需到中心面签。
2.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1份[包括申请人、配偶、共同债务人,中心与人民银行联网前由委托银行出具(有效期一个月),联网后无需提供]。
☆有曾用名的,还须提供曾用名信用报告;
☆有军官证、士官证等证件的,还须提供相应证件信用报告。
3.身份与婚姻证明(申请人、配偶、共同债务人均按以下要求准备)
⑴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原件+复印2份;
⑵户口簿首页原件+复印2份(户口本内容之一,盖公安厅大印联。集体户口首页须复印反正面);
⑶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原件+复印2份(户口本内容之二,户口簿成员明细。省外户籍不提供);
⑷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复印2份(户口本内容之三,即个人单页);
⑸结婚证原件+复印2份;
☆离异的需提供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复印2份;
配偶死亡没有进行户口注销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复印2份。
4.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复印2份(房产交易部门统一印制的)。
5.已付房款单据原件+复印2份;
6.交易材料
⑴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原件+复印2份;
⑵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2份;
⑶卖方房产证复印件2份(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复印);
⑷买方新房产证原件+复印2份;
注:房屋门牌号变动的,应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7.土地使用年限证明原件+复印2份(通常为土地证,买方、卖方均可,房产证上有年限的无需另行提供)
★材料准备:材料备齐后,请按1 –7 的顺序将材料排好待审。
★复印要求: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不能缩印,不能扩印,不能重叠,不能缺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