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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房产广告“浮夸”要出重拳

房天下烟台二手房网  2016-01-06 15:25:00  来源:四川文明网
[提要]时下某些房企为推销自个房产,满口“跑火车”,牛皮吹上天也在所不惜,“毗邻CBD、读名校、上户口”等广告宣传是常见的吹嘘模式,而房子一旦出手,至于入住民众能不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便利的生活环境和顺利入户,则是另外一回事了,往往搪塞、推诿所承诺的购房条款,甚至有人以“笔误”来敷衍消费者。

买房就能上××小学”、“距国贸仅30”、“即买即租, 高达12%”……从2月1日开始,这些曾经在售楼广告中频繁出现的话不能再使用了。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规定中明确,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时下某些房企为推销自个房产,满口“跑火车”,牛皮吹上天也在所不惜,“CBD、读名校、上户口”等广告宣传是常见的吹嘘模式,而房子一旦出手,至于入住民众能不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便利的生活环境和顺利入户,则是另外一回事了,往往搪塞、推诿所承诺的购房条款,甚至有人以“笔误”来敷衍消费者。

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及时出台,真可谓“久旱逢甘霖”,“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明确要求,确实直击现实中房产广告宣传中的浮夸、不负责任的致命要害。从理想状态来看,这个规定的出台,是为了杜绝房地产广告中“牛皮没有大,只有更大的”的浮夸之风,是为整个房地产消费营造出一个相对诚信的大环境。

然而,逐利是市场主体的本质需求,尤其是在当前,房地产面临较大库存压力的现实状况之下,仅凭国家工商总局的一纸禁令,就企图让房企们洗心革面、痛改前非,恐怕是一种奢望。禁令的出台,如果仅仅停留在罗列一些禁止性条款和要求,而缺乏制度性的惩戒措施紧跟,《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恐怕会沦为一纸空文。

其实,对房企不诚信行为的管理和约束,各地都在摸索与实践,有的地方还颇有可圈可点之处,比如南京市浦口区就出台了方案,对房企实行信用等级考核,诚信好的房企在政府审批、贷款方面一路绿灯,而诚信较差、涉嫌欺诈、矛盾纠纷较多的房企则予以暂停销售,直至列入黑名单、逐出市场的处罚。而辽宁锦州市则结合“城建管理年”活动,对历年来无项目或违规经营不讲诚信、社会影响恶劣的18家房企予以淘汰、驱逐出去,取得较好的惩戒效应,净化了当地的房地产经营环境,让诚信者有力,让失信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工商总局出台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是国家层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具有强烈的示范性意义。禁令之下,必须将“胡萝卜”与“大棒”并举,方能起到令行禁止的“药效”。否则,良善的立法初衷,怎能建立在房企的“良心”发现之上?

必须看到,工商总局出台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是管理约束房企不诚信经营行为的“万里长征步”,房企的不诚信行为远远不止在浮夸、欺骗性广告上面,要彻底根治房企各种顽疾,亟需相关部委“握指成拳”,形成合力,出台更多具有操作性、针对性的规范性文件、政策予以遏制、根治。

责任编辑/haobao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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